花蓮縣國民小學103年度能源教育創意繪本創作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經濟部能源局103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委辦計畫。
貳、目的
一、配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課程目標,發展整體學習思考和創造能力。
二、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學生展現能源教育教育之專業能力並增進親師生共同探索能源教育知識之興趣,提高能源教育教育的廣度與深度,與語文、藝術領域相結合。
三、鼓勵學生踴躍繪本創作,培訓繪本創作人才,發揮創意,從而推展美好書香社會。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經濟部、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三、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萬榮鄉西林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
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及教師。
伍、辦理方式
一、 繪本設計原則:
- 1. 內容主軸:以能源教育相關之題材自由創作。
(1) 繪本創作以配合學生日常生活及國民小學教學主題為主(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吃素」、「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主題,若繪本主要內容為上述主題,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2) 繪本創作需掌握生活化、實用化、趣味化、文學性為原則。
(3) 繪本取材可包含家庭、學校及社會生活、民俗節慶、文物特產、自然景觀、歷史地理、文學藝術等範圍。
- 2. 作品規格:
(1) 版面以十六開為主(直式、橫式不拘;造型可視創意而不限定)。
(2) 使用材料不限(蠟筆、彩色筆、水彩、壓克力顏料…皆可),亦可利用剪貼、照片加工、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製列印,並請妥為裝訂(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蝴蝶頁、封底、書背等)。
(3) 字數及頁數限制:中年級:8-15頁、高年級:12-18頁、教師組:16-22頁。
二、 收件方式:參賽作品請於103年10月3日(星期五)前,以親自送達或掛號方式送至承辦單位(西林國小:97942花蓮縣萬榮鄉西林村8鄰114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信封正面書寫「花蓮縣能源教育創意繪本設計比賽」。
三、 成績公布:評選後,將於10月底前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發文或刊登在處務公告網頁。
四、 注意事項:
- 1. 參賽者以1人為限,應一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1)。
- 2. 除報名表外,其餘作品正、反面及內頁均不得提及參賽隊伍校名及人名,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 3.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與網路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已參加其他比賽之得獎作品或其修正部分請勿參賽,違者取消參賽權益。
- 4. 參賽作品若涉及侵害著作權時,由報名參賽者負全責,主辦單位並得撤銷其參賽資格及權益。如另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
- 5.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如【附件1、2】。
- 6. 各組如因報名數量不足或作品經評選未達錄取水準,部分名次(含佳作)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 7. 如經舉發並證實作品有抄襲行為,除將追回獎狀、獎金外,並將作者函送有關學校(機關)依規定議處。
- 8. 凡報名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上述各條款所載主辦單位所擁有之權益及義務,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辦法所述之各項規定。
陸、評審標準:
(一) 文字內容創意60%(含主題內容、故事結構、文字表現)
(二) 插畫美術性30%(含插圖表現20%、版面設計10%)
(三) 設計視覺效果10%(整體設計性)
柒、獎勵:入選的作品分為各組特優1名、優等1名、甲等1名和佳作5名。
一、學生組
(一) 特優作品頒發參賽學生獎狀乙紙及3,000元獎金。
(二) 優等作品頒發參賽學生獎狀乙紙及2,000元獎金。
(三) 甲等作品頒發參賽學生獎狀乙紙及1,000元獎金。
(四) 佳作作品頒發參賽學生獎狀乙紙及500元獎金。
(五) 以上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均予核發獎狀1幀,每件作品限1位指導老師和1位參賽學生,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入選時,限擇優獎勵。入選件數得視參賽件數的數量和作品品質調整。
一、教師組
(六) 特優作品頒發參賽者獎狀乙紙及5,000元獎金。
(七) 優等作品頒發參賽者獎狀乙紙及3,000元獎金。
(八) 甲等作品頒發參賽者獎狀乙紙及2,000元獎金。
(九) 佳作作品頒發參賽者獎狀乙紙及1,000元獎金。
(十) 入選件數得視參賽件數的數量和作品品質調整。
捌、評選方式:邀請專家、學者或實務工作者進行評審。
玖、本計畫奉 本縣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